招标信息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所属煤矿岗位标准作业流程编制及管理系统研发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1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所属煤矿岗位标准作业流程编制及管理系统研发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2.2 规    模: 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所属7处煤矿提供煤矿岗位标准作业流程编制、视频制作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研发技术服务。

2.3 标段划分:无。                   

2.4 服务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庆阳市,陕西省西安市。

2.5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270个日历天内。                  

2.6 招标范围:

通过技术服务及系统研发将流程管理理念引入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所属7处煤矿的生产作业层面,结合生产管理现状和使用需求,编制层次清晰、图文并茂、简单易用的标准作业流程,建立健全流程管理制度,研发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员工岗位操作,提升员工操作技能水平、岗位操作知识掌握程度和适应现场作业环境变化的能力,在作业中主动消除和避免安全风险隐患,减少零打碎敲事故,降低重大事故诱因和发生概率,促进煤矿持续安全高效生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

2016 年 1 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煤矿(选煤厂)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或技术开发至少3项相关业绩合同,其中至少1项合同额大于100 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见【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

3.2.2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主持过至少1项煤矿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业绩;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的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注:1.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扫描件内,须能体现其为业绩合同的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或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委任书等佐证材料,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的无效业绩;2.近一年是指2024年6月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

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②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可以是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4月1日9:00起至2025年4 月7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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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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