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集输管道电磁涡流内检测评价招标公告
2025-04-01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集输管道电磁涡流内检测评价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确保干线本质安全,计划对苏1-1干线40.53公里管道开展电磁涡流内检测评价。结合检测所获取的数据,对缺陷进行完整性评价,全面了解管道运行现状、合理采取修复补强措施,为实现管道的科学管理提供一定的依据。
拟检测管道基本数据统计表
序号 |
管线名称 |
管线起点 |
管线终点 |
集气管线规格Φ外径×壁厚(Φmm×mm) |
长度(km) |
运行压力 (MPa) |
投产时间 |
1 |
苏1-1干线 |
苏5-1站 |
第一处理厂 |
Φ660×8.8 |
40.53 |
2.5~4.0 |
2006年9月 |
2.2招标范围:
对苏1-1干线40.53km管道开展电磁涡流内检测评价,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缺陷点和高风险点进行开挖验证,掌握管道内腐蚀情况,并对缺陷点进行补强,最终出具检测评价报告。本项目需要1家服务商,具体工作量以现场实际为主。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2.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94万元(不含税,含项目施工费、HSE费、外协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内容至少包含:MFL-漏磁内检测)。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1人(可兼职安全负责人)、其他服务人员2人。(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须体现合同期限)、2024年10月起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至少含养老)缴纳证明)。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7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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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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