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玉门油田2025年环庆分公司捞油作业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2025年环庆分公司捞油作业服务 已由玉门油田环庆分公司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本项目为玉门油田环庆分公司成本,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环庆分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玉门油田环庆分公司对环庆区块内长停井、低产低效井、边远井等生产成本高,生产组织管理难度大的采油井,通过采用捞油车进行捞油作业,发挥油井潜能,提高油水井的利用率,增加原油产量,降低采油成本。本项目暂定金额为人民币176万元(不含增值税)。

2.2招标范围:中标服务商负责1年内满足环庆分公司捞油作业服务,主要通过捞油车、油罐车对甲方指定的捞油井进行提捞采油,并将捞出的原油转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商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注:项目负责人、生产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需配备至少1套捞油作业设备设施,单套捞油作业设备设施详见下表。

单套捞油作业主要设备设施配置基本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要求

1

捞油车

1台

性能完好,证照齐全、 运行正常

2

油罐车

1台

性能完好,证照齐全、 符合要求、运行正常

2.3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项目实施地点:(登录后查看)

2.5项目控制价:本项目设招标单价控制价:人民币880元/吨(不含增值税,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6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依据招标服务及自身情况单价报价,报价不含增值税,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报价不超过单价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井下作业相关内容。

3.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若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委托运输协议,须提供委托运输协议扫描件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许可证扫描件。

3.5 业绩要求:近3年(截止开标时间最近的36个月,以合同生效日计)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业绩合同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为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印章。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可查询。

3.7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③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三商“黑名单”;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玉门油田分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5-04-01 23:59:59 至 2025-04-07 23:59:59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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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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