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州省毕节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森林消防水车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毕节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森林消防水车采购(项目名称)已由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毕发改农经〔2024〕32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毕节市森林灾害防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9342.4万元(占总投资80%),地方政府配套2358.10万元(占总投资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森林消防水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贵州省毕节市。

2.2采购内容:贵州省毕节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森林消防水车采购。

2.3项目总投资:840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40万元。

2.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交货。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

2.7招标范围:招标需求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6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承诺函;

3.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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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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