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长龙铁路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副中心城际CRH6A型动车组四级修(120万公里)项目(A包)的采购公告

2025-04-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

2.项目名称:北京副中心城际CRpA型动车组四级修(120万公里)项目(A包)

3.预算金额:1,930,000.00元

4.最高限价:1,93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需求

北京副中心城际CRpA型动车组四级修(120万公里)项目(A包)

5

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7天(日历日)内交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9.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适用范围包括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须提供1份自2022年以来对铁路局集团公司各单位或主机厂(车辆工厂)销售投标产品的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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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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