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330kV升压站直流系统为威海文隆生产的型号为ZJK-2B型直流系统,共两段直流母线,配置两台充电柜,两台馈线柜,两台绝缘监测屏,采用一段一充方式运行。根据《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第22.2.6.3条要求,需对330kV升压站直流系统加装备用充电装置。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31公里处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330kV升压站网控制室内。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30kV升压站直流系统加装备用充电装置,包含充电柜1台,联络柜1台,绝缘监察装置2套及附属配线采购、安装、调试。
构成本改造项目的任何设备(部件、组件、装置等),如果在需要提供的设
备/材料清单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改造项目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
也应包含在需要提供的设备清单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1台直流充电柜(单个模块20A)采购、安装、调试。
(2)1台直流充电装置联络柜采购、安装、调试。
(3)2套直流绝缘监察装置(满足“交串直”检测功能)采购、安装、调试。
(4)负责所安装机柜的地面开槽,按照机柜尺寸制作槽钢并安装。
(5)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6)提供改造后的项目完整的图纸、资料。
1.3.3项目实施地点、工期及交货方式
(1)项目实施地点: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工期:项目总工期40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到货验收后根据发包方通知时间10天内完成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气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向国内企业提供过至少1份直流系统设备(含充电装置、绝缘监察装置)的供货合同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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