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山东环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发新材)与昆明高速公路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高速公司)、昆明元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元朔公司)的两起合同纠纷案均二审开庭审理完毕并判决,两案件基本情况如下:案件1(昆高速案):昆明高速公司与环发新材、环保实业、山东水投、山东环保集团合同纠纷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解除昆明高速公司与环发新材的三份购销合同;环发新材返还昆明高速公司预付款6826.95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一倍LPR)及罚息(三倍LPR);环保实业在6000万额度内对环发新材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环发新材、环保实业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0月30日收到二审判决书。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详见判决书)。 案件2(昆元朔案):昆明元朔公司与环发新材、环保实业、山东水投、绿能公司、山东环保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昆明元朔公司与环发新材签订的《钢材采购合同》于2023年7月3日解除;环发新材向昆明元朔公司支付货款 9502649.40 元,并以该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计算向昆明元朔公司支付相应违约金;环发新材向昆明元朔公司支付保全保险费7333.62元、律师费66480.90 元。后环发新材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2月26日收到二审判决书,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详见判决书)。因上述两起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案件情况复杂,为避免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经环发新材研究决定并上报上级公司,决定对该两笔案件向法院提请再审。鉴于原代理律所针对再审程序暂无新证据、新思路上诉, 且无有效途径申请上级法院对该两案件进行提审或审理监督,经审慎考虑,环发新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一家新律所代理昆高速案、昆元朔案两起案件再审及后续处置程序。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环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律诉讼服务单位招标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1)代理昆高速案、昆元朔案两起案件自再审及后续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再审、再审发回重审(如有)、抗诉(如有)、执行阶段等后续所有相关事项;(2)梳理昆高速案、昆元朔案两案件相关的文件资料、法律文书,制定切实可行的案件处理方案;(3)根据案情及招标人需要参加案件研讨会;(4)能够对本两起案件随时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控制,确保招标人权利得到充分保障;(5)具备代理再审案件的丰富经验,除去执行上述法律程序外,可提供其他可行的司法救助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提审、监督,向检察院进行申诉等;(6)根据案件需要,同时为两案件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代理服务。(7)其他根据案情需要采取的措施。 标段划分、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内容如下:标段1:项目位置:案件1:一审法院: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2:一审法院: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实施内容:1.代理昆高速案、昆元朔案两起案件自再审及后续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再审、再审发回重审(如有)、抗诉(如有)、执行阶段等后续所有相关事项;2.梳理昆高速案、昆元朔案两案件相关的文件资料、法律文书,制定切实可行的案件处理方案;3.根据案情及招标人需要参加案件研讨会;4.能够对本两起案件随时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控制,确保招标人权利得到充分保障;5.具备代理再审案件的丰富经验,除去执行上述法律程序外,可提供其他可行的司法救助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提审、监督,向检察院进行申诉等;6.根据案件需要,同时为两案件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代理服务。7.其他根据案情需要采取的措施。 含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总价:1.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各投标单位依据项目情况自主报价。报价标准不得超过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规定执行。2.费用组成:昆高速案、昆元朔案两案件的再审律师代理费按照固定金额+最终减免的债务金额的一定比例收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操守。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财务状况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或2023年-2024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前述资料。
5.信誉要求:(登录后查看)
6.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不少于两起类似案件胜诉案例,其中:胜诉案件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胜诉后减损额80%以上(含80%);胜诉案件案情与代理的两起案件案情有相似点,主要内容为大宗贸易业务相关产生的合同纠纷;胜诉案件诉讼过程中历经再审程序,且投标人在办理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投标单位提供合同和胜诉判决书或其他同等效力材料)
7.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主办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执业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10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提供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书面盖章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同一法人机构下的几个分支机构同时报价。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4-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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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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