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省环京津森林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等关键能力建设项目以水灭火装备采购包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环京津森林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等关键能力建设项目以水灭火装备采购包招标人为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灭火水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包括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含丰宁国有林场)、滦平县、兴隆县、承德县;张家口市涿鹿县、赤城县、怀来县;保定市涞水县;唐山市遵化市以及省林草局直属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塞罕坝机械林场、木兰围场国有林场。2.1.2建设规模和内容:以水灭火装备采购(购置灭火水枪188个)。2.1.3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1.4质量标准: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6标段划分:1个。
  2.2招标范围:河北省环京津森林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等关键能力建设项目以水灭火装备采购包,四标段:灭火水枪188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加工企业或代理商;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评标现场查询为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2 00:00至2025-04-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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