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博物院信息监测与应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

1.2项目名称:南京博物院信息监测与应急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50000元人民币

1.5最高限价:350000元人民币

1.6采购需求:南京博物院信息监测与应急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乙方运用大数据技术平台网络(7×24小时),就甲方相关工作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判等。相关信息经编辑整理后,通过指定的方式发送至南京博物院联络人,较为热点的事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分析快报。2)向甲方提供6期双月分析报告。内容包括:涉南京博物院工作分析(含国内报道、网民舆论分析等)、文博领域重要资讯、相关风险提示等。3)运用大数据技术平台网络(7×24小时),每双月提供南京博物院在国内国外媒体上的宣传报道统计。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6年4月30日。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10月以来,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特定资格条件:

2.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2.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4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9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15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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