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2026年贵州联通政企客户小微ICT工程项目集成单位采购标段十二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1
1.招标范围

招标人于前期发起“2025-2026年贵州联通政企客户小微ICT工程项目集成单位采购”(招标编号:ZJZB-2025-11743),因该项目标段十二(黔西南(二))在前期招标中招标失败,本次仅针对标段十二(黔西南(二))进行招标。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贵州联通政企客户小微ICT工程项目集成单位标段十二(黔西南(二))采购。

1.1.1采购内容:主要实施内容为2025-2026年内委托范围内的贵州联通政企客户小微ICT项目中视频会议、视频监控、无线组网、综合布线、ITO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及联通创新标品等业务的设备(含材料)供货及集成实施等,详细招标内容见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为本项目实施中预计会使用的物资或服务,具体实施内容由招标人根据政企客户小微ICT项目业务拓展情况及客户具体需求确定,以单个项目的委托订单等为准。

1.1.2采购预算:整体预算不含税30321万元,本次仅针对标段十二黔西南(二)进行招标,标段十二黔西南(二)采购预算为不含税1019万元。

1.1.3实施地域:贵州省全省,详见标段划分中对应业务区域。

1.1.4计划工期:根据框架协议下单个项目情况确定,以单项目订单约定为准。

1.1.5交付方式: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及最终用户现行验收标准、规范,满足招标文件、合同和订单规定,质量要求合格。

1.1.6合同服务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合同有效期内,当合同执行份额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即中标标段预算)时,该合同自动终止,不得延续。

(3)如合同有效期届满,合同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上限的80%时,招标人可根据需求部门实际需要,与中标人协商延长合同有效期,合同是否延长与延长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确认。中标人同意延长的,只延长合同有效期,其他合同条款不变;中标人不同意延长的,合同自行终止。

1.1.7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本项目招标结果适用于合同有效期内贵州联通(含下属分公司)完成审批的政企客户小微ICT工程项目,招标人根据最终政企用户建设需求及招标人内部相关管理办法进行项目委托,单个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以委托订单等为准。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2标段,根据业务区域进行划分,并按预算从大到小排列,本次仅针对标段十二黔西南(二)进行招标,具体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业务区域

采购预算

(不含税万元)

中标人数量

标段一

遵义

全部区域

4590

1名

标段二

黔南

全部区域

3578

1名

标段三

毕节

全部区域

3455

1名

标段四

安顺

全部区域

3266

1名

标段五

铜仁

全部区域

2729

1名

标段六

贵阳(一)

观山湖   白云 清镇 贵安 修文 息烽

2590

1名

标段七

贵阳(二)

南明   云岩 花溪 小河 乌当 开阳

2589

1名

标段八

黔东南

全部区域

2586

1名

标段九

六盘水(一)

钟山、水城

1323

1名

标段十

六盘水(二)

盘州、六枝

1322

1名

标段十一

黔西南(一)

兴义、安龙、册亨、望谟

1274

1名

标段十二

黔西南(二)

兴仁、义龙、贞丰、普安、晴隆

1019

1名

合计

30321

12名

1.4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限制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每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每个投标人限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某标段中标候选人第1名,本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按排名依次后延。(具体中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前期在本招标人的2025-2026年贵州联通政企客户小微ICT工程项目集成单位采购”(招标编号:ZJZB-2025-11743)项目中已被推荐为任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第1名的投标人,在本标段招标中将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按排名依次后延。

1.5中标份额:中标人负责其中标范围内对应份额实施,中标标段预算为预估量,实际实施金额以下发订单为准。

1.6最高限价规定:设置各类单项采购内容不含税最高单价限价,以最高限价为基准价进行折扣报价,“货物类报价”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94%,“安装类和服务类报价”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95%,投标人折扣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注册证件。

2、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商业信誉:(1)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弄虚作假违规违法行为(提供声明);(2)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禁入期内(需同时提供两项信息查询截图);(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同时提供两项信息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公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在中国联通集团或贵州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业务禁入期内。

7、实施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至少5个2023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实施业绩经验(通信类、网络类、信息系统集成类或其他与招标内容相同/相近类),单个业绩金额≥3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等扫描件(原件备查),以合同签订时间与金额认定(框架合同需附经盖章订单(含系统/纸质订单、委托书等形式),并按框架合同下单个立项项目的订单金额与时间认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日17:00至2025年4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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