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保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A-2

项目名称:环保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离子色谱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环保监测设备

离子色谱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0

1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合同包2(翻转振荡器):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环保监测设备

翻转振荡器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0

1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离子色谱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3.6.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3.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合同包2(翻转振荡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3.6.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3.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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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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