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熟街道西片区市政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湖熟街道西片区市政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文号:江宁政务投字〔2024〕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宁区湖熟街道 2.2 招标范围:拟建(1)新建咸周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及汤铜公路(汤魏路~新建污水泵站)段的重力污水管道,同步新建污水支管将沿线用户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预留地块污水接入口等,共新建污水主管(重力管)约3.9千米。(2)新建汤铜公路与规划四路交叉口西北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2900m3/d)及配套沿汤铜公路北侧绿化带,至撇洪沟东侧d800现状污水管的压力污水管道,共新建压力污水管道约995米。(3)存量管网修复:对研究范围内现状存量管网缺陷进行修复,共开挖更换雨水管0.38千米,非开挖修复雨水管4处,开挖更换污水管0.93千米。(4)新建规划二路(汤魏路~规划四路)、规划三路(汤魏路~规划四路)雨水管,总长约1.06 千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606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拟建(1)新建咸周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及汤铜公路(汤魏路~新建污水泵站)段的重力污水管道,同步新建污水支管将沿线用户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预留地块污水接入口等,共新建污水主管(重力管)约3.9千米。(2)新建汤铜公路与规划四路交叉口西北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2900m3/d)及配套沿汤铜公路北侧绿化带,至撇洪沟东侧d800现状污水管的压力污水管道,共新建压力污水管道约995米。(3)存量管网修复:对研究范围内现状存量管网缺陷进行修复,共开挖更换雨水管0.38千米,非开挖修复雨水管4处,开挖更换污水管0.93千米。(4)新建规划二路(汤魏路~规划四路)、规划三路(汤魏路~规划四路)雨水管,总长约1.06 千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类型:水务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中标价(或工程规模)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三者均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②项目经理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须提供近半年(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③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⑤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施工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
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⑦、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25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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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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