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包头客运段包头洗涤车间消防管路系统维修二次采购公告

2025-04-01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包头客运段现就包头客运段包头洗涤车间消防管路系统维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头洗涤车间消防管路系统维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供应商应具备近3年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发票。 3.6供应商维修人员中,须有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员。 3.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3.8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3.9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1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报价。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下载从2025年4月1日10时30分起至2025年4月4日10时3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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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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