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瑞苍高速公路第TJ02标项目部自购物资预应力管桩采购谈判公告

2025-04-01
1.采购条件与依据

1.1本项目依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项字〔2020〕22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许〔2020〕112》批复,项目业主为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渠道为业主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瑞苍高速公路第TJ02标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的施工物资预应力管桩进行公开谈判。

1.2谈判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瑞平苍高速公路第TJ02标段,地处平阳县水头镇管辖范围内,途径章岙村、村、南湖社区等。主线路线长度约8.6km及水头互通连接线长度约2.6km的路基、桥涵、隧道、互通工程、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等。主要结构物包括特大桥1913m/1座,大桥2015.18m/3座,中小桥36m/1座,主线中隧道1395m/2座(蒲尖山隧道605m,岩头隧道790m),水头互通包括:岭头隧道(单洞715m),主线桥1730m/1座、匝道桥1110m/4座、连接线桥390m/1座,地面桥/3座,涵洞3座等,合同额9.18亿元。计划工期:30个月。

2.2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四:谈判物资、包件清单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供应商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如有需提供连续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至少需提供2024年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近两年(2023年-2024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1.4供货业绩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须提供近2年(2023年-至今)有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1份;

3.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最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叁份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2023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2023年至今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按现行国家税收政策提供增值税发票(专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②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谈判物资的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

③供应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5日18时00分。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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