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建11局樊城区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1
1.招标条件

1.1新建樊城区排水管网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樊城区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全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襄阳市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投资及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现对钢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樊城区排水防涝管网项目位于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该镇排水系统主要分为四个片区,分别是老集镇片区、开发区片区、陈家湖片区及朱坡片区。其中,老集镇、陈家湖片区现状排水为合流制系统,开发区及朱坡片区为分流制系统。合流区域污水经管网排至太平店镇污水处理厂,在雨天溢流并排入附近水体,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另外,四个区域现状雨水排涝系统标准偏低,部分区域未建雨水系统,难以满足区域雨季雨水排放需求,区域存在内涝风险。本项目主要是对太平店老集镇、太平店经济开发区、陈家湖以及朱坡四个片区内的排水管、渠进行新建及扩建。其中太平店镇内排水管网建设包含建设路、太平路、水厂路、化纤路、共建路、朱坡街道与支路的混凝土排水管道新建共计18751米,同步新建雨水口连接管及其附属设施。太平镇开发区排水箱涵与老集镇排水箱涵共计5399米。新建陈家湖污水管网993m。现有排水管网清淤13733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人承诺满足本次货物供应需求;

(3)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9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5)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17月00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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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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