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深圳电信工程完工交付资源录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1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2025-2026年深圳电信工程完工交付资源录入服务工作,包括:工程中因施工实施的新增、扩容、拆除、搬迁设备或新增、拆除、割接链路等而引发的资源状态的动态变更。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份额 |
预估金额-不含税 (人民币:万元) |
预估金额-含税 (人民币:万元) |
服务地点 |
2025-2026年深圳电信工程完工交付资源录入服务框架采购 |
份额一 |
380.00 |
402.80 |
深圳市 |
份额二 |
50.00 |
53.00 |
||
合计 |
430.00 |
455.80 |
备注:
1)预估金额-含税按增值税税率6%计算得出。
……
(1)★服务时间:本框架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在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资源录入工作。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要求。
1.3本项目分为两个份额,其中份额一为380.00万元(不含税),份额二为50.00万元(不含税)。如在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已申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工程项目资源数据录入工作类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合同总金额为准;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有效订单的总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工程项目合同包含其它非本项目要求的同类项目等多个子项目,则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概预算文件或结算文件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资料扫描件),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同时全套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4)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6名项目团队成员,其中至少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5名资源录入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服务期内按照甲方要求,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驻点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
1)须提供以上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列表及身份证扫描件。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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