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联通政企网关项目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1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招标货物的名称和规模:政企网关
1.1.2 项目货物采购预算:195.7万元(不含税)
1.1.3 主要技术参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1.4 交货地点:天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1.5 到货期: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7日内将产品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1.6 保修期:投标人完成政企网关在最终用户处安装工地并登陆上网之日次月起,投标人提供连续36个月政企网关“以换代修”终端保修服务,从确定产品故障至替换件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并对新更换的政企网关提供36个月保修及“以换代修”服务
1.1.7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协议执行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1.1.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1 个。中标比例:第一中标人中标份额:100%,中标金额约195.7万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927元/台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作为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 投标人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具有政企网关的成功案例,累计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金额及时间以发票为准)(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招标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招标合同”或“框架协议”,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框架协议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2.4 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5 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6 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4 月 1 日 2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4 月9日 22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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