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生产设备标识牌制作承包项目公告招标公告
2025-04-01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生产设备标识牌制作承包项目已经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生产设备标识牌制作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0724-
项目概述: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2×1000MW二次再热超超临界机组扩建项目位于大埔县三河镇,东距大埔县城15km。电厂一期建设规模为2台66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2016年一期两台机组已全部投产。本工程采用27+3的工期安排,已于2022年9月底开工建设(锅炉浇筑第一灌混凝土),计划2025年9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5年11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项目时间:接甲方通知后,乙方每批次需在20个自然日内完成标识牌等的制作及安装。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所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投标函》为准)。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5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提供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标识牌供货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买卖双方的盖章页和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的合同主要页。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具体金额的,还须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4月1日18:00至2025年4月9日16:00(北京时间);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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