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5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
2025-04-01· S45 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是《甘肃省省道网规划》中的项目,招标人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S45 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路线起自碌曲县尕秀村夏泽库,与拟建 S45 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以枢纽立交相接,途经豆隆、迪日合、周曲峡谷,止于玛曲县城北迎宾门外,与县城迎宾大道相接。 主要控制点:尕秀、玛曲县城。 本项目路线全长 50.575Km ,总投资约 25 亿元(以实际批复为准),桥隧比 15% 。沿线设 U 形转弯 1 对,隧道管理站 1 处,养护工区 1 处,以及完善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根据路网规划、公路功能、地形条件,结合预测交通量,项目设计速度采用 80 公里 / 小时、局部困难路段 60 公里 / 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执行。
· 2.2 技术标准
·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 标段号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
HJYX |
1.完成 S45 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 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修编、评审、报批、取得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及全过程服务,提供的成果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行业主管部门报批要求; 2.项目竣工前,由于路线方案变更,所产生的、需更新的 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及相关报批工作。 |
·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开始至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后终止。
· 2. 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捌拾叁万 元整(小写: ¥ 830000 .00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2 投标人须在 “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 备案(以截图为准) ;
· 3. 3 投标人近五年内(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完成过 1 项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
· 3. 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完成过 1 项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个人业绩 , 其他人员、设备等满足项目需求并自行配备;
·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6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 1 )被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格式后附)
·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4 . 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 ( 1 )竞价时间(公告、 登记 、竞价结束时间一致): 2025 年 04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4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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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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