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乡村振兴公路一期工程(井元公路至京赞公路)段施工二标段元大线至Y441乡道段道路工程(K8+329—K13+000)卓诚路桥元氏县乡村振兴公路一期工程(井元公路至京赞公路)段施工乳化沥青招标公告
2025-04-01工程名称:元氏县乡村振兴公路一期工程(井元公路至京赞公路)段施工二标段元大线至Y441乡道段道路工程(K8+329—K13+000)
2.工程地点:元氏县黑水河乡南沙滩村
3.建设单位: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卓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5、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
2.1、建筑用乳化沥青的质量水平应满足乳化沥青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阴离子乳化沥青》SH/T 0798-2007
《阳离子乳化沥青》SH/T 0624-1995(2004)
《皂液乳化沥青》JC/T 797-1984(1996)
2.2、质量要求:
乳化沥青用的基质沥青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道路石油A级沥青要求。乳化沥青宜存放在立式罐中,并保持适当搅拌。储存期以不离析,不冻结,不破乳为度。施工时乳化沥青应完全破乳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粘层油采用PC-3阳离子乳化沥青,用量0.5Kg/㎡;透层油采用PC-2阳离子乳化沥青,用量1Kg/㎡;下封层采用热改性沥青,用量1.8Kg/㎡,碎石为粒径9.5-13.2mm的石灰岩,覆盖率55%-60%,用量5-8m³/1000㎡。
3、样品提供要求: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化工或沥青销售内容等。
4、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5、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6、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104000(平米)。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卸车费等)。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转账
2、支付时间: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根据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供货,供货完成后根据双方签字认定的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付款至乙方。
3、发票约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16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5年4月3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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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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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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