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罗源发电公司、漳能公司2025年-2026年6月30日油漆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2

1. 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州分公司、罗源发电公司、漳能公司2025年-2026年6月30日油漆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福建漳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州分公司、罗源发电公司、漳能公司2025年-2026年6月30日油漆框架协议采购。

2.2 交货地点:

2.2.1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东安239号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生产现场指定位置。

2.2.2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新澳97号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指定位置。

2.2.3华能(福建漳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华能(福建漳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指定位置。

2.3 采购内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州分公司、罗源发电公司、漳能公司2025年-2026年6月30日油漆框架协议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交 货 期:根据招标方订单分批次交货,投标方接到招标方供货通知后15天内到货。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单价保持固定不变,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当各项目单位合同执行金额达到合同暂估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1)若华能集团公司发布的框架协议物资涵盖本次采购清单中部分条目,则执行集团公司框架协议,本次采购清单中该部分条目不再下单。

2)本次采购为统招分签,中标单位分别与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福建漳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实际结算按招标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乘以合同单价执行。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需要数量为准,招标方不保证足额兑现,投标方应充分考虑其风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生产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油漆供货业绩(提供代理商业绩或生产商业绩均可),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0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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