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1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2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02……
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预算金额:1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采购430克/升戊唑醇悬浮剂一批;第二包:采购氯氟噻虫胺一批;第三包:采购磷酸二氢钾一批;第四包:采购28-表高芸苔素内酯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3、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投标人所属省份)”网站及“信用天水”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甘肃”网站及“信用天水”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预留方式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根据《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3、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投标人所属省份)”网站及“信用天水”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甘肃”网站及“信用天水”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预留方式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根据《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3、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投标人所属省份)”网站及“信用天水”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甘肃”网站及“信用天水”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预留方式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根据《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02至2025-04-0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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