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和林格尔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法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浦发银行和林格尔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法律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5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8.94万平方米,包括2栋机房楼,2栋动力楼,2栋变电站,1栋运维配套楼,1栋ECC楼,门卫房及连廊等。2)项目投资:总投资约13.6亿元,建安造价暂定:12.5亿元3)项目开竣工时间:暂定2025年10月至2028年5月(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浦发银行和林格尔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法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浦发银行和林格尔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法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且经营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发生。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没有因上述情况被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投标人应当取得司法部门的注册登记,通过年检,能够负责浦发银行和林格尔数据中心一期工程法律顾问工作,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参与采购项目的设计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单位、施工监理、投资监理等工作,或投标人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应当回避。

注:(1)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2)初审合格并不代表其满足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在评标阶段中,若评标委员会发现该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仍将按照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9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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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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