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东台工业厂房(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022.1.项目名称: 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东台工业厂房(设计) ;
2.2.建设地点: 闽侯县青口镇东台工业园区 ;
2.3.工程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79.0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5700㎡(计容建筑面积62500㎡),主要建设普适性大面积、高净空单体钢结构厂房及相关办公区,结合规范设置必要的污水处理及消防设施等,主要建筑面积3570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用于汽车配套产业厂房。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216030000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17470000元;
2.5.招标类型:工程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
2.6.2.内容:
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智能化设计、道路设计、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人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装饰工程设计、绿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
专业工程。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5-09-01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9 09:00:00 至 2025-04-15 0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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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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