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充电桩及配套项目新港试验场新增超充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1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建充电桩及配套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充电桩及配套项目新港试验场新增超充改造工程(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JG20
2.3 标段划分:/
2.4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檀香路与四合路交叉口北100米。
2.5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建设内容:新增一套液冷超级充电桩、新增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送电、超充区监控增设、充电棚建设、消防设施增设、电源接入改造及电缆敷设工程、紧急停机装置增设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
2.6 合同估算价:259.852132万元
2.7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
新建充电桩及配套项目新港试验场新增超充改造工程(二次)主要在原有已投产园区内的改造扩建项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2.9 质量标准:合格
2.10 其他:/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4.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证书: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须达到五级及以上资质)
4.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同时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在本次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也可以是社保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其他要求:投标人确保中标后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按招标人要求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无重大原因且未经招标人批准,从投标文件递交至竣工移交,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变更(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
4.1.3 投标人业绩要求:(①和②具有其一即可)
①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且电压等级在10KV及以上的电力设施施工业绩。
②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变电所施工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相关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业主盖章证明材料等)。
4.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①和②具有其一即可)
①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且电压等级在10KV及以上的电力设施施工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
②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变电所施工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相关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业主盖章证明材料等)。
4.1.5 财务要求:/
4.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3 其他要求:/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21日17时00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22日14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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