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合肥沪汉蓉桥改造施工项目电缆保护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1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承建的沪汉蓉桥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电缆保护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沪汉蓉桥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地处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施工范围自西向东起止点为规划支路~纬一路。西与宿松路快速化改造繁华大道节点工程顺接,向东连续上跨十五里河(无通航要求)及京台高速(净高≥5.5m)后落地与现状道路顺接,终点向东 距徽州大道交口西约 350m,全长约 920m,其中桥梁总长约 480m。2024年3月开工,计划工期18个月,工程造价2.9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附表1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塑钢复合电缆保护管

SGG-01

m

29080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电缆保护管生产线。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或市政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二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至少二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 100万万。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代理商供应过程中必须提供所代理范围内厂家物资,未经甲方同意,不予擅自更换厂家或提供贴牌产品;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中标单位需接受业主考察,且品牌不低于安徽华瑞、安徽卓成、浙江飞龙。

5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发布邀请书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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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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