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EPC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2024)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河沟片区、芋头沟片区、莲花坝片区、上湖塘片区、三河沟片区
建设规模:1.对黄河沟片区等5个片区老旧支管进行改造,改建支管20994m;2.对城区内52个小区的二次供水泵房进行成套设备改造升级,配套改造现状庭院管道30565m,更换住户水表220476套。
其他: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现场情况对施工内容做出调整的其他内容。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地质勘察(如需)、地形图测量(如需)、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如需)、施工图审查(如需)、开工到竣工的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2、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的其它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30
合同估算价:117383800.00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2)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合同签订时间在近五年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EPC项目或PPP项目或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提供注册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行业相关专业中级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社保为投标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样有效)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并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③施工团队人员要求:市政施工负责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市政工程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提供安全员2人、其它施工联合体成员需提供1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6)其他要求: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承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4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的规定;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由承担本项目施工的企业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9日24:00时止……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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