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概况:包号招标内容★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项目进度01常规XX轻型拖曳线列阵XX择优XX试验场地改造及保障782详见招标文件备注:项目主要研究成果包括资料项目、试验项目。中标单位应完成《常规XX轻型拖曳线列阵XX择优XX试验场地改造及保障项目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研究工作。★3.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资控股企业),法人证书有效。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承诺未获得境外居留许可。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等,满足研制任务需要。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军内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财务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投标人应具有符合《军队单位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军办〔2017〕8号)、地方单位参照《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8号)规定要求的财务管理体系。需投标单位提供单位内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文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中标后按照《军队单位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军办〔2017〕8号)、地方单位参照《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8号)规定进行本项目经费管理的承诺。4.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投标人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军队单位、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4.4投标单位应具备承担相关专业领域科研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组织的科研生产团队人员队伍稳定、结构合理,专业领域应覆盖本项目相关专业领域装备主要方向。需提供类似业绩或能力证明。4.5通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认证,且证书有效。需提供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对于已通过保密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视同具备资格,但必须提交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队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或本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4.6具备军委装备发展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其装备承制范围应涵盖本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证书若处于申领、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已通过现场审查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4.7通过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涵盖本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质量体系运行有效,近3年装备科研、生产无重大质量问题。需提供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申领、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以及近3年装备科研、生产无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4.8信用等级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国家、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的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曾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但现已移除的或处罚期已过的除外。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未被国家、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的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承诺,并签字盖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查询核实。4.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5.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6.发售时间:2025年4月1日起到2025年4月9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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