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防辐射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室内防辐射改造工程 一、项目名称:室内防辐射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工程特征:对DR室、CT室和骨密度等6间功能用房进行防辐射整修。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 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DR等功能用房墙面、地面、顶棚、电气等内容,预算:87.53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部施工完毕。(投标人可提报更快的工期)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全过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其他: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投标人可提供更优的保修期)。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切。 3、本项目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须在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已注册或已入库登记备案,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至 2025年04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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