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互动营销体验屏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22.项目名称:互动营销体验屏项目
3.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互动营销体验屏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入围家数:3家,其中2家为主选中标人,1家为备选中标人。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通用条款
8.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8.1.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8.1.3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8.1.4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1.5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具有3C证书、节能产品认证;
8.1.6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配送能力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8.1.7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以及被清退供应商名单;
8.1.8单位负责人(法人或董事长)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8.1.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1.10投标人公司员工中涉及法人、高管、销售人员等前端可能与招标人产生利益关系的,及有工行离职人员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1.11投标人员工中涉及法人、高管、销售人员等前端可能与招标人产生利益关系的与工行职工不得有亲属关系;
8.1.12具有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1.13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1.14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8.1.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公告媒介(登录后查看)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获取时间:自2025年3月29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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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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