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服务授权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01
采购编号:SD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项目名称 |
网省采购申请号 |
单项最高限价(万元) |
包最高限价 (万元) |
项目预算(万元) |
专用资格要求 |
工期/服务期 |
备注 |
1 |
06EY02-9010005-2999 |
数字化运维-数字化设备运维 |
包01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
19000209320004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69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硬件设备维保或信息化运维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
2 |
06EY02-9010005-2999 |
数字化运维-数字化设备运维 |
包02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电工装备智慧物联平台(EIP)数据处理中心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电工装备智慧物联平台(EIP)数据处理中心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19000209320006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8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1个及以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业绩。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
3 |
06EY02-9012021-9999 |
综合服务-咨询服务 |
包01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资质认证(认证、审核)全过程服务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资质认证(认证、审核)全过程服务项目 |
19000209320005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54 |
1.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资质认可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
4 |
06EY02-9012021-9999 |
综合服务-咨询服务 |
包02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安全咨询诊断服务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安全咨询诊断服务项目 |
19000209320002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8 |
1.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安全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
5 |
06EY02-9012021-9999 |
综合服务-咨询服务 |
包03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 |
19000209320001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7.6 |
1.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相关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
6 |
06EY02-9012020-8999 |
中介服务-审计服务 |
包01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加计扣除审计服务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加计扣除审计服务项目 |
19000209330001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13 |
1.具备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或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详见技术规范 |
|
7 |
06EY02-9011005-3999 |
广告宣传服务-企业形象及文化宣传 |
包01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营销制品服务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营销制品服务项目 |
19000209340001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50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视频拍摄或剪辑或制作业绩不少于1个。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
8 |
06EY02-9012006-2999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服务 |
包01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电力作业原子动作数据采集交互系统技术开发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电力作业原子动作数据采集交互系统技术开发项目 |
190002093500010 |
37.1 |
37.1 |
37.1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智能化算法开发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
9 |
06EY02-9012006-2999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服务 |
包02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轮式人形机器人智能体技术开发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轮式人形机器人智能体技术开发项目 |
190002093500030 |
40.28 |
40.28 |
40.28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智能机器人相关产品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
10 |
06EY02-9012006-2999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服务 |
包03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多模态具身智能仿真系统提升服务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多模态具身智能仿真系统提升服务项目 |
190002093500020 |
399.25 |
399.25 |
399.25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类或人工智能实施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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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6EY02-9012006-2999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服务 |
包04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红外缺陷辅助验证服务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红外缺陷辅助验证服务项目 |
19000209350011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22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1个及以上图像处理、巡检数据标注服务业绩。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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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6EY02-9012105-1299 |
设备检测试验-其他检测试验 |
包01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检测设备校准检定综合服务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检测设备校准检定综合服务项目 |
19000209360001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10.15 |
1.具有中国认可委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 |
详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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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06EY02-9010002-1999 |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信息系统开发 |
包01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优化开发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优化开发项目 |
19000209350004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13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1个及以上信息化开发业绩。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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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06EY02-9010002-1999 |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信息系统开发 |
包02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智能制造执行系统(二期)信息化建设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智能制造执行系统(二期)信息化建设项目 |
19000209350005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85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1个及以上信息化系统开发或升级服务业绩。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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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06EY02-9010002-1999 |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信息系统开发 |
包03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基于大模型的图像强化分析模块辅助开发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基于大模型的图像强化分析模块辅助开发项目 |
19000209350006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99.6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1个及以上软件系统或接口或界面开发业绩。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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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06EY02-9010002-1999 |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信息系统开发 |
包04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基于视频流的用户体验提升及图像质量诊断辅助开发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基于视频流的用户体验提升及图像质量诊断辅助开发项目 |
19000209350007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77.5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1个及以上软件系统或接口或界面开发业绩。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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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06EY02-9010002-1999 |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信息系统开发 |
包05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智慧巡检APP辅助开发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智慧巡检APP辅助开发项目 |
19000209350010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30.6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1个及以上软件开发、系统建设业绩。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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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06EY02-9010002-1999 |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信息系统开发 |
包06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计量设备出入库及盘点流程辅助设计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计量设备出入库及盘点流程辅助设计项目 |
19000209350008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36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1个及以上智能仓储库房设备类技术开发或服务业绩。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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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06EY02-9010002-1999 |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信息系统开发 |
包07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物资识别定位组件辅助设计项目 |
国网智能公司2025年物资识别定位组件辅助设计项目 |
190002093500090 |
不设置 |
不设置 |
42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1个及以上智能仓储库房设备类技术开发或服务业绩。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 |
注:
☆包号、项目名称、资质业绩等以本公告“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为准;
☆本批次竞争性谈判所有标包业绩须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其它的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承包范围/工作内容等)。
☆合同签订时间需在业绩要求时间范围内。
☆标包限授:分标名称:综合服务-咨询服务(包02-包03限授)、信息系统开发实施-信息系统开发(包01-包07限授)、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服务(包01-包04限授)
同一应答人在所规定的标包中,实行成交包数数量限额控制。当该应答人在多个包中同时得分最高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其中一个包。当该应答人累计被推荐成交的若干标包数量达到规定限额时,则该应答人在其余标包中的应答只参与评审、不参加排序推荐中选;
同一应答人在所规定的标包中,被授予的标包数量总计不超过 1 个包;
每个标包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应答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应答报价低的优先;应答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不得存在由于安全黑名单或安全负面清单禁入承揽外包项目。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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