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景隆食堂及鑫龙食堂2025-2027两年度经营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01
一、采购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采购项目名称:景隆食堂及鑫龙食堂2025-2027两年度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性质:企业采购

四、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20,000.00元/两年(其中景隆食堂固定管理服务费用¥1,080,000.00元/两年,鑫龙食堂固定管理服务费用¥240,000.00元/两年);

六、投标最高限价:¥1,320,000.00元/两年(其中景隆食堂固定管理服务费用¥1,080,000.00元/两年,鑫龙食堂固定管理服务费用¥240,000.00元/两年);

七、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景隆食堂及鑫龙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技术要求。

八、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2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 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公章))。

(3)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4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5年4月23日上午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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