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宝兴县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等三个打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不锈钢制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2
1.采购条件

1.1本次竞谈项目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宝兴县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等三个打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宝兴县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等三个打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中国铁建、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就本工程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的不锈钢制品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该工程总投资额约1.68亿元,施工工期:670天。

主要工程内容:滨河长征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段,全长2560米,打造灵关长征滨河大道25公里及周边红色氛围,对穆坪镇及灵关镇污水管道、检查井等约40公里实施修复工作,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景观、管道、通讯、照明交通以及附属工程等。

2.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不锈钢制品,包件划分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物资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如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相应证明资料;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竞谈物资的生产或研发或代理销售的能力或资格,能够满足我方施工生产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场地等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及施工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等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整;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2024年连续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需提供连续两年(2023-2024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物资对应型号原材料检测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响应人需提供近2年内(2023-2024年)同类竞谈物资在类似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不能是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警示名录中的禁用单位,附至少1家同类响应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因不锈钢制品为订制品,需提供设计方案,方案经业主审批后方可确定签约供应商。

(9)其他要求:

a.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应独立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

B.本项目严禁分包和转包。

C.如果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在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中存在以下所禁止的行为之一者,被视为废标处理,采购人保留取消其竞争性谈判或中标的权利,并可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从其他候选中标人中选定中标人。

①参与竞争性谈判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附属机构;

②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⑤缺乏有效生产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

⑥完税证明文件及相关手续不齐全的;

⑦两个及以上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⑧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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