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范围、内容
1、采购范围:详见公告附件2:太平能源站2025年4月日常维护物资需求计划表。
2、供货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高技术产业园高湖公路285号。
3、供货时间:物资正常供货时间为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时间如不满足请报价时进行备注供采购人判断。
4、供货安排:供货需提前与收件人联系供货时间,货物需搬运到厂指定地点(供货单位自带装卸工具(可提前跟收货人确认是否有装卸工具借用,若无需自带装卸工具,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为保证供货质量,报价人主营业务需与采购物资属性一致或相近;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项目要求:详见第一条第1小节采购范围要求。
四、项目报价原则
1、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对于同一控股股东的不同响应人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竞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竞价的响应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等。
3、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否决该报价人的报价:
3.1响应人提供资料不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的(允许澄清补充);
3.2没有对所有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如少报、漏报的;
3.3 响应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经采购人核实批准的;
3.4 响应人不响应结算方式的;
3.5不同响应人中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文件上传IP地址相同)的。
3.6处于处罚期或待观察期期间的供应商。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采购人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后,有效总报价(没否决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按系统自动排序,排在前面的为首选成交人。
4、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到采购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注:若采购项目中标总金额大于5万(含5万),则双方需签订合同,待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及时订货。采购项目中标总金额小于5万则不需签订合同,中标方以收到采购人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开展采购工作,费用待货物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及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
六、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函应加盖单位公章,将扫描件上传至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2、报价时间:
询价文件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日14:00至4月8日10:30,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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