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二炼钢现有除尘系统升级改造褶皱滤袋及笼骨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2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钢厂二炼钢现有除尘系统升级改造褶皱滤袋及笼骨采购安装项目招标人为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褶皱滤袋及笼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炼钢厂二炼钢现有除尘系统升级改造褶皱滤袋及笼骨采购安装项目。
2.2建设地点: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厂内。
2.3建设规模: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炼钢厂二炼钢现有4#除尘站大系统(用于90t电炉屋顶除尘)、5号除尘站大系统(用于90t电炉4孔除尘)、6号除尘站小系统(用于5#LF精炼炉除尘)、4号除尘站小系统(用于4#LF精炼炉除尘),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现有除尘器有组织排放均已无法达到超低排放的标准。为了满足国家关于超低排放的要求,二炼钢拟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现有除尘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超低排放的要求。项目需要配套采购安装一批褶皱滤袋及笼骨。
2.4招标范围:炼钢厂二炼钢现有4号、5号、6号除尘站褶皱滤袋及笼骨的采购及安装,具体数量及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5交货地点: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炼钢厂二炼钢。
2.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到项目热试(或交付使用)共计60天(40天到货,20天安装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2024年未出报告的,可提供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1)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2)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 其他要求:3.4.1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3日9:00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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