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中节能(云阳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配置2台400t/d炉排焚烧炉+1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焚烧垃圾处理量为29.2万吨/年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2025年度活性炭采购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2025年度活性炭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一年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重庆市云阳县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质要求:(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2)具备相应履约能力足本次采购的要求,应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保障如期交货等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应答人为代理商须具备相应设备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6)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7)近三年内,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的经营(销售)许可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2)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应答人具有1个及以上活性炭的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3)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及分销商响应。(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2日 到 2025年04月07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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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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