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海原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2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
项目名称: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海原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元): 3305690.00
最高限价(如有): 330569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海原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项目一标段 | 海原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项目一标段 | 测绘服务 | 1 | / | 350000 | |
海原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项目二标段 | 海原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项目二标段 | 测绘服务 | 1 | / | 2955690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3305690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二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一标段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由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一标段专业类别须同时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二标段专业类别须同时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02 00:00:00 至 2025-04-11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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