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五金日杂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

项目名称: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五金日杂供应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五金日杂供应服务项目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五金日杂供应服务项目 五金、家具和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 1 采购内容包含融雪剂、除冰铲、雪铲、方锹等五金日杂供应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200000 本项目所有五金日杂按单价进行报价,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据实结算。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2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开始供货日期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7 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按无效投标处理; 3.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3.3-3.6条款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02 14:04:21 至 2025-04-1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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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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