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土方清运工程性磋商公告

2025-04-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土方清运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97767.88元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2497767.88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的名称

单位及数量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范围

1

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土方清运工程

1项

2497767.88

2497767.88

土方清运工程、土方弃置工程等。具体详见测量平面图、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说明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均不能超过以上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其他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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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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