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凌源至绥中高速公路项目日常质量监督抽检试验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5-211300
项目名称:凌源至绥中高速公路项目日常质量监督抽检试验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4600
最高限价(元):3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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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凌源(蒙辽界)至绥中高速公路项目(朝阳段)房建工程日常质量监督抽检试验及验证性检测采购项目,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的监督检测和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两部分内容(具体涉及的房建工程范围见附件2)。具体检测参数以甲方现场实际项目为准,并不仅限于以上检测项目。
监督检测在施工前期材料进场阶段随机抽查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在施工中后期对关键工程抽查关键性指标的方式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工作由委托方确认。
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高速公路项目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评定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执行。检测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情况审核,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等相关内容核查。
一、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
3.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2025年度未在凌源(蒙辽界)至绥中高速公路项目(朝阳段)承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的检测任务委托。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满足房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相关要求,并具备相关从业经验。
三、投标人应按照甲方要求,合理的进行检测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保证试验检测服务的程序与方法的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在符合试验规程测试时间要求的前提下,检测完成2天后出具盖有CMA章的正式试验检测报告,正确率达99%。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凌源至绥中高速公路项目交工之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36750
最高限价(元):103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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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凌源(蒙辽界)至绥中高速公路项目(朝阳段)土建工程日常质量监督抽检试验及验证性检测采购项目,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测和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两部分内容(具体涉及的土建工程范围见附件1)。具体检测参数以甲方现场实际项目为准,并不仅限于以上检测项目。
监督检测在施工前期材料进场阶段随机抽查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在施工中后期对关键工程抽查关键性指标的方式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工作由委托方确认。
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高速公路项目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检测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情况审核,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等相关内容核查。
一、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证书;
3.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2025年度未在凌源(蒙辽界)至绥中高速公路项目(朝阳段)承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的检测任务委托。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检测项目要求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质证书,并具备相关从业经验。
三、投标人应按照甲方要求,合理的进行检测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保证试验检测服务的程序与方法的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在符合试验规程测试时间要求的前提下,检测完成2天后出具盖有CMA章的正式试验检测报告,正确率达99%。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凌源至绥中高速公路项目交工之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60950
最高限价(元):36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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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凌源(蒙辽界)至绥中高速公路项目(朝阳段)机电工程日常质量监督抽检试验及验证性检测采购项目,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和隧道机电设施的监督检测和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两部分内容(具体涉及的房建工程范围见附件3)。具体检测参数以甲方现场实际项目为准,并不仅限于以上检测项目。
监督检测在施工前期材料进场阶段随机抽查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在施工中后期对关键工程抽查关键性指标的方式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具体工作由委托方确认。
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高速公路项目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评定标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机电工程》(JTG 2182-2020)、《公路机电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执行。检测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情况审核,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等相关内容核查。
一、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交通工程专项资质;
3.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2025年度未在凌源(蒙辽界)至绥中高速公路项目(朝阳段)承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的检测任务委托。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检测项目要求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质证书,并具备相关从业经验。
三、投标人应按照甲方要求,合理的进行检测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保证试验检测服务的程序与方法的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在符合试验规程测试时间要求的前提下,检测完成2天后出具盖有CMA章的正式试验检测报告,正确率达99%。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凌源至绥中高速公路项目交工之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002包: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检测资质等级证书。003包: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2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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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