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十一届中国慈展会”宣传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GX-CG-

项目名称:“第十一届中国慈展会”宣传活动

项目概况:省民政厅拟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慈展会”活动,在展会上搭建“贵州馆”,开展慈善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推介贵州省优秀慈善项目,链接慈善资源;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00000.00元

最高限价:¥ 300000.00元

服务内容:“第十一届中国慈展会”宣传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服务期:2025年4月至参展结束。

二、供应商资格及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两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复印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及两名注册会计师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并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二)特殊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3日9点00分至2025年04月10日17 点00分(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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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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