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开发区四个园区路灯维护工程(2025年度)采购公告
2025-04-02项目名称:蓝田开发区四个园区路灯维护工程(2025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664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664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采购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蓝田开发区四个园区路灯维护工程(2025年度) |
1批 |
356640 |
356640 |
0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资质承包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 至 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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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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