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阳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东阳市钱水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2
1、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东阳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东阳市钱水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 项目地点:东阳市

1.4资金来源:自筹

1.5 最高限价: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暂估污泥量(吨)

最高单价限价(元/吨)

1

东阳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东阳市污水处理厂四期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含水率约80%污泥处置,服务内容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6165

320

2

东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含水率约60%污泥处置,服务内容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5132

320

注:上述污泥量为暂估量,如因采购人工艺改造、项目实施调整等原因导致委托污泥量减少,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并承担该风险。

1.5 项目规模:东阳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东阳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和东阳市钱水水务有限公司(东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每日产生的污泥需外运进行无害化处置,具体污泥处置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6采购范围:对东阳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东阳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和东阳市钱水水务有限公司(东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每日产生的污泥外运及无害化处置(包含装卸、场地清理、运输、处置)。

1.7 本项目入围单位:不超过2家。 

1.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具备续签条件的,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一年,续签合同的服务内容、要求和单价不变。因政策性原因、项目实施内容调整时,即使具备续签条件,采购人仍有权不续签。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供应商应具备一般固废运输能力(如不具备运输能力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其租赁合同期限应与污泥处置合同相对应);供应商需提供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污泥处置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及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文件。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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