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二期)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5-04-02

1.招标条件

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已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以关于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湖新区审批〔2025〕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设计单位为浙江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代建单位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二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二期)投资估算约/万元,工程概算约1897.82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66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对志合村、和桥村和西塞村建筑外墙改造提升、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市政道路改造提升等。其中建筑外墙改造提升约19000平方米、公共空间改造提升约12200平方米、市政道路改造提升约5.7公里。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杨家埠街道志合村、和桥村和西塞村。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路灯工程、给排水工程、立面改造、环境空间提升工程、导览标识牌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302.4199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1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和1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5/。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 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2、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还需配备一名施工项目副经理(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专业,则无需配备),施工项目副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建筑工程施工部分的施工单位委派)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4月23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4.3□技术标暗标形式;□技术标非暗标形式;☑不设技术标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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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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