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机房迁移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2
一、项目名称:某部机房迁移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1、内容如下:某部机房迁移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辽宁沈阳。
3、计划工期:25天
4、招标范围:机房迁移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中全部内容。
5、招标控制价:45万元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证书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供应商近三年具备1个或以上已完成类似性质和规模的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1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军队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12.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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