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E53A00825001110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部抄表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部抄表服务外包项目根据《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专题会纪要》(2025年专第15期),招标人为 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部抄表服务外包采购。

2.2招标范围:对清源公司供水范围内一户一表用户提供:①水表抄读,发放水费通知单;②催欠通知单投递,水费催收;③表位异常信息反馈;④有关宣传、告知资料的投递;⑤客户投诉的配合处置等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3招标规模:预计每年外包30万只水表,抄表周期以清源公司安排的抄表周期为准,第一年估测金额约120万元,第二年预估金额140万元,第三年预估金额约165万元,3年共计约425万元,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为准。

2.4 项目实施详细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现行标准、规范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按照《清源公司委托抄表质量考核说明书》内容完成工作。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应的法定凭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① 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或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② 新成立企业财务报告出具年度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或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③ 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加盖鲜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3.3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职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在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022年至今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取消投标资格等情形;

(4)在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3)提供承诺书,(4)提供查询截图,最终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查询的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2日08:30至2025年04月10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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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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