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原湖镇站铁路货场地面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公告

2025-04-01

1. 招标条件

原湖镇站铁路货场地面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光伏组件、逆变器和轨枕甲供)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原湖镇站铁路货场地面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原湖镇站铁路货场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浙赣铁路沿线(原湖镇站铁路货场),项目规划利用原龙游湖镇站铁路货场地面约25000m2,布置光伏组件,光伏电站总容量2.62392MWp,以1回10千伏电压等级的线路接至10千伏沙田河7201线的锡丰支线(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力部门出具的接入报告及相关批复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高压并网方式,消纳方式为:“全额上网”。

2.2 招标范围:包含原湖镇站铁路货场地面光伏发电项目有关光伏发电站的施工图设计、并网接入方案等及相关深化设计(包括电力接入方案设计及审查、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工程相关的设备及材料等采购、土建、安装施工(包括光伏电站数据接入招标人远程智慧光伏管理系统的内容及费用,以及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有关要求),当地发改部门项目备案、属地国网公司项目并网接入方案报审及所需“四可”和通信光纤敷设(具体工程量投标人现场自行踏勘为准),项目调试、检测(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地、动态抗风揭试验、抗拉拔试验、避雷测试等)、试运行、验收、发电并网运行交付使用、培训及质保期的保修等内容(质保期不少于3年)。本项目装机容量要求不低于2.62392MWp,电站内所有设备运行需求和性能必须满足当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系统接入要求。

2.3 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包含设计、备案、施工、并网等内容,必须在当地发改部门项目备案及属地国网公司项目并网接入方案审批完成后再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65万元(含税),具体分项为: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2万元,建筑及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443万元;最高投标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为372万元。

2.5 光伏组件、逆变器和轨枕:甲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须具备: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上注明的时间为准)以后竣工的单体容量在3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担任过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上注明的时间为准)以后竣工的单体容量在3Mwp及以上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或在投工程中担任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不能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并未担任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4)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

3.3.2 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两家。

3.4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3.5 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4.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5.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下午13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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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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