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住房公积金新一代系统第三方测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1一、招标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住房公积金新一代系统第三方测试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4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新一代系统第三方测试服务,中标人数量1家,入场时间:中标人自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派驻人员进场服务,具体以公积金中心要求为准。服务期限:服务期原则上为20个月,自入场之日起完成不少于160人月的工作量,起止时间以实际服务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方式: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在输入框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单位名称→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对单位行贿”→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最终信息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首页→点击左中间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点击“失信人被执行人”→分别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并分别截图);最终信息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被移出视为未被列入。(查询方式: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首页→输入投标单位名称 →点击查询→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进行截图);最终信息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4年3月1日至今)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6.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4年3月1日至今)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7.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3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进行查询)
1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CMMI3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15.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政府或金融相关测试服务案例(合同金额200万或以上)至少一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若合同未体现金额,需提供合同项下同等金额发票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1日10时00分到2025年4月1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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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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