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2025年林分优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1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2025年林分优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4,4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肥料价格、施工设备、劳务、养护、抚育管理及运输、税费等一切费用,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
技术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林地清理 |
采用穴状优化清理的方式,清理面积为预留植穴范围1m2,清理的杂草块状堆沤 |
亩 |
310 |
整地 |
挖明穴,规格为50cm×50cm×40cm |
亩 |
310 |
复合肥 |
国产,要求NPK含量≥45% |
千克 |
13826 |
苗木 |
木荷、台湾相思、木麻黄,全部为一年半生以上营养袋苗,规格为苗高≥80 cm、地径≥0.8 cm;应优先选用良种壮苗 |
苗木由省保障性育苗基地提供,资金通过省级涉农资金补助解决,因此本次项目采购不进行报价 |
|
栽植 |
种植,分苗、运苗、栽植、回土、施放基肥等人工 |
亩 |
310 |
抚育 |
对人工植苗和原有萌生乔木树种幼苗进行抚育,除草、松土、培土、补植、追肥人工 |
亩 |
310 |
宣传牌 |
宣传牌规格高1m,宽1.5m,板架封镀锌皮,画面用电脑喷绘,柱脚用混凝土基础固定 |
块 |
2 |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5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响应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造林绿化施工单位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证书;
② 响应供应商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9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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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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