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极速鲜热缩膜采购项目。
1.2预算金额:34.50万元人民币(含税)。
1.3项目地点:泰州市
1.4本项目预计采购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货物采购
1.5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1.6中标人数量:1人
1.7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单价若高于“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4.报价一览表”的报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承诺能够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招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泰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04 月 03 日 8 时 30 分至2025年 04月 08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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